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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公摊面积”取消?央视:这是错误理解!

发布时间: 2019-02-25 15:34:46

来源: 互联网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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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计价”这种交易方式,意味着“公摊面积”必须会取消吗?

2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315日。

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消息一出,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有关“公摊面积”的新闻被刷屏,媒体称,这是“住建部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网友和专家们都在讨论:难道“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后真的要取消了吗?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住宅交易面积将从建筑面积变为套内面积?长期被市场诟病的公摊面积是否将会取消?

23日晚,央视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标题为“‘公摊面积’要取消了?这事儿没那么简单”的文章。文中称,《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只是个技术规范,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央视发文:“公摊面积”要取消了?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央视文章中称:我们首先要了解一点: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因为这个《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也就是说,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毕竟,我们商品住房购买、保有过程中,都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都各有负责,这其中明确该管的内容,怎么可能被本不该管的《住宅项目规范》就给说了算呢?

所以,指望一个技术规范,就能解决我们大家都关心的一个话题,你说怎么解答?

 

参考价格:参考均价2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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