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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352套公租房开始配租 配租对象细化 条件有所放宽

发布时间: 2017-04-26 07:04:23

来源: 滚动新闻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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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来源“滚动新闻”,由楼盘网于2017-04-26 07:04:23整理提供】

昨日,记者从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区将启动红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金鸿苑)的配租工作,共有352套房源面向公众配租。据了解,此次配租对象有所细化,且条件有所放宽。

据悉,金湾区红灯公租房(金鸿苑)位于红旗镇原红灯小学旧址,该小区总房源352套,包括一房一卫一厨30套(每套建筑面积约39平方米)、一房一厅一卫一厨62套(每套建筑面积约46平方米-50平方米)、二房一厅一卫一厨260套(每套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金湾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从本月启动红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金鸿苑)的配租工作,此次配租相对去年10月公布的人群而言放宽了条件。据了解,去年10月该局曾公布过金鸿苑公租房项目的配租人群,配租对象为低收入家庭类、其他低收入家庭类、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住房困难家庭类和异地务工人员类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据悉,此次公布的方案中,配租对象有所细化,且条件有所放宽。在总计公布的8种配租情形中,针对子女家庭申请公租房情形较为细化。该情形规定,子女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一是子女为独生子女,父母与子女共同居住,且在本区办理了居住证;二是父母有残疾或重大疾病需要子女照顾的;三是子女有残疾或重大疾病需要父母照顾的。

据了解,公租房的租金也将根据承租人的情况不同有所区别。据介绍,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将按市场租金水平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按照10%左右收取;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的按照50%左右收取;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按照70%左右收取租金;住房困难家庭类、异地务工人员类按照80%左右收取。

据了解,此次配租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按规定申请续租,需要的市民可根据金湾区政府网站相关条文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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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qix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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